山东行政学院是参照《公务员法》管理的省政府直属单位,省政府领导同志兼任山东行政学院院长、院务委员会主任。学院院务委员会由省直有关部门组成,承担着山东省高中级公务员培训、国有企业干部培训和高等学历教育三大任务,是山东省公务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、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、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。
山东行政学院,地处济南风景优美的燕子山东侧,山清水秀,气候宜人,自然景观独特,人至此境可体会回归自然、返璞归真之感,是旅游观光及国内与会者的理想下榻之处。
山东行政学院报告厅为座椅可移动式会场,课桌式场地共可容纳300人,并配有灯光,音响,麦克风,投影等设备,校内另有宴会餐饮配套场地,可举办各类会议及讲座、发布、年会等。